产品介绍
参考航班
参考航班
南航 周四/五出发:往返5天
广州-成都双流 CZ3413/20:15-22:40
成都双流-广州 CZ3428/22:00-00:40+1
产品亮点
1、广东独立自组发班,同声同气,100%真纯玩,0综合店0景中店0特产店0擦边0套路!
2、赠送价值180元/人藏家欢乐颂,深度感受藏族民风民情;观赏九寨藏羌歌舞风情晚会,感受文化魅力!
3、精心安排【特色石板烧烤】、【藏家欢乐颂】、【滋补特色汤锅】,从味觉上体验不一样的风土人情!
4、理小路、毕棚沟,中国最大的彩林区、人间仙境童话世界,精华景点一网打尽,尽赏金秋彩林!
5、全程入住精选4钻酒店+升级一晚藏地豪华温泉酒店,舒适温馨,住的好睡眠好!
6、缤纷景点:
✅ 极致风光:亲临原始森林,高原湖泊与藏寨人文交织!
✅ 自然奇观三重奏:九寨沟斑斓水色×黄龙仙境彩池×毕棚沟雪山森林!
✅ 国宝萌宠+民俗风情:卧龙熊猫自然奇境遇见熊猫故乡+桃坪羌寨!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含广州飞成都机票(不含机建燃油税);根据实际人数安排正规空调旅游大巴车,保证一人一座!私家小团按照5-9座用车安排,司机兼领队(不陪同进入景区讲解游览,敬请谅解!)
线路产品为全款买断机票后销售,客人一经确认出行,临时取消导致机位没有时间进行二次销售而产生的损失,客人负责损失。
2.门票:卧龙神树坪熊猫基地、毕棚沟大门票、九寨沟景区大门票、黄龙大门票;因出行价中已包含为旅行社优惠折扣门票价,属于打包产品,全程优惠门票、免票均不退费。
3.酒店: 全程精选入住4钻酒店+升级1晚藏式豪华型温泉酒店(未挂星);标准双人间,无三人间,单人需要补房差;
成都段:明宇丽呈酒店西南交大店/柏栎荟舍/锦著酒店/桔子顺城/华盛国际等同级标准酒店。
古尔沟段:追山茗境/古尔沟温泉山庄酒店等同级标准酒店。
川主寺段:丽呈别院/旭日仙阁/仁天子大酒店/东干仓等同等标准酒店。
九寨沟段:林景山屿/千墨度假酒/福塔就酒店等同级标准酒店。
4.用餐:4早6正(正餐30/人;为八菜一汤,不含酒水,按十人一桌计算,不足十人则按比例减少菜品数量和菜的份量;餐厅酒店菜品可能随季节有所变化,不影响餐标质量)
行程中所含所有用餐均为旅游包价组合消费,故因个人原因取消均不退费;早餐为入住酒店赠送,标准以酒店提供为准;取消均不退费
5.保险:旅行社责任险,不含意外险(强烈建议购买)。
6.导游:行程内含优秀持证国语导游讲解服务。
7.儿童:2-12岁(不含12周岁)含机票不含税、含动车半票、车位、半餐、导游服务,不含门票不占床产生其余均自理。
费用不包含
1、景点小交通不含:
1)必须乘坐:毕棚沟观光车70元/人,九寨沟景区观光车90元/人+景区保险10元/人,黄龙索道上行80元/人=合计250元。
2)自愿消费:卧龙神树坪熊猫基地电瓶车35元/人+黄龙下行索道40元/人+观光车20元/人限售+保险10元/人+定位讲解器30元/人,毕棚沟往返电瓶车30元/人/段*2段。
2.单房差说明
如1人全程入住相应指定酒店单独包房,需补单房差。(一人一天一床位,若产生单男单女我社将调配同团人员进行拼房,若无法拼房,需要补单房差)
3.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4.不含机建燃油税(实际根据民航局定价为准),注:报名时需与团费一起交。
5、行程中涉及其他的个人消费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注:赠送项目(因任何原因不参加,费用一律不退,也不换等价项目)
(赠送项目为我社品牌建立,突出行程特色的促销回馈行为,是无附加条件的赠送,不参加不退费不换等价项目!)
温馨提示
特别说明和注意事项
(作为游客与旅行社旅游合同附件的重要内容,游客签订协议即为同意以下条款)
【特别说明】:四川阿坝州是藏羌回族聚集地,其景区的配套商业服务,即每个景点都会有当地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和当地特产、当地小吃等商店或摊贩在出售相关商品,有些景区的讲解员还会为游客推荐解说,此类景区配套商业活动并非我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场所,请您根据自身所需谨慎选购,记得索要发票;沿途停留的站点附近均可能会有纪念品售卖点,红景天及御寒衣服等售卖点,沿途休息站(加水点,厕所、餐厅,酒店,景区)里面的小商品小卖部,不属于购物店范围,请贵宾客人谨慎斟酌。
【证件说明】:请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以及随行人员的身份证件及姓名,行程中也请您随身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国内游客:身份证、军官证,国际游客:护照),住宿及景区同样出示证件!敬请配合旅行社工作!如因个人原因没有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所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免责说明】: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处理。
【退团说明】: 游客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本次旅游,可在出发前换人参团,再与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如果确认退团,游客须承担大小交通损失费,出发前7天内要求退团,还须赔偿旅行社业务预订损失费。如出发前3天内退团,按照团款的90%损失费赔偿给旅行社;出发后如中途取消,所有团款不退。
【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人身伤害意外险。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投保,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请关注各保险公司对于投保游客年龄的限制,游客自行缴费即为该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由保险公司对游客受到的意外伤害进行承保,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游客认真阅读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具体条款并无异议后,由旅行社代游客到保险公司购买,理赔额度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70岁以上请自行办理保险,保险公司的赔付额为最终赔付,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我社给予协助。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出具证明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手续。
【未成年人保护说明】:旅行社不接受未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单独参团。未成年人必须有成年人陪伴方可参团,一起报名参团的成人即为其参团过程中的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工作。
【甲方代表与合同变更说明】:甲方(即旅游者)签订合同的代表必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客的同意,方可代表甲方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也必须由合同签订人携带合同到旅行社进行变更。
【特别约定说明】:①行程中发生纠纷,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车(机、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除承担给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②游客投诉以在途中填写的《行程满意度调查表或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表》为准,请团友认真填写;在行程中,如对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及时与带团导游沟通或直接反馈回旅行社。③请您仔细阅读行程及游客须知,如有异议,请在签订本次行程计划合约前提出,协议一旦签订,旅行社即按行程内容安排接待,如若您没有按相关注意事项执行,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及相关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